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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起重机】起重机维修保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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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起重机】建筑物起重机械维修保养合同、制度和计划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不具备相应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的,应当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通知前与设备安装维护单位签订建筑起重机械维护合同和紧急救助合同,设备安装维护单位应当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维护管理制度、设备维护计划和紧急救助方案。设备维护合同应当明确,设备维护的内容应当不少于本文第四点的需求和周期,应当不少于本文第五点的要求和责任。紧急救助合同应当明确紧急移动电话责任号。

 

第二,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具有相应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的,应当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通知前,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维护管理制度、设备维护计划、应急救援方案,要求建筑起重机械维护管理制度和设备维护计划明确设备维护的具体内容不得低于本文第四点的要求和责任,周期不得低于本文第五点。应明确应急救援方案应明确应急救援责任人、责任人的手机号码和承诺的服务时间。

禁止夜间维修保养建筑起重机械。

第二,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

在使用建筑起重机械之前,工程总承包商、安装维护单位、分包使用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共同对设备操作人员、信号指挥官和维护人员进行联合安全技术交底,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联合安全技术交底可以使用《广东省建筑安全管理统一表》中的相关设备操作安全技术交底表和相关设备操作规程。

 

第二,施工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施工规定,建立交接制度,并填写相应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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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每班工作前后,工程总承包单位项目设备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关于建设施工现场垂直运输设备检查制度的通知》顺建电传04.63号的要求,会同作业人员进行检查和记录,发现安全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隐患时,应当立即处理;紧急情况下,可以决定停止使用设备,并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负责人报告。

第四,建筑起重机械的驾驶员应配备相关操作维护内容的使用说明书,以及上述设备操作安全技术的交底表和相关设备操作规程,并张贴设备维护单位维护服务专用电话号码、紧急救援责任人和责任人的移动电话号码。建筑起重机械驾驶员上岗时应携带手机,但操作时禁止接听电话,以便及时报告设备异常情况和救援信息。

 

第五,工程总承包商应严格遵守本规定和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工作,并在显著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第六,工程总承包商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配置专职管理人员。工程总承包商设备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应熟悉机械性能,定期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并立即处理问题。紧急情况下,他们有权决定停止使用设备,并及时向相关负责人报告。

设备维护保养要求三、设备维护要求

安装维修单位应当按照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的有关规定制定维修制度,并按照下列程序和步骤进行维修工作:

设备安装前的安全检查和维护:检查设备各主要机构特性的完整性,检查主要钢结构及连接件及其轴套和螺栓的可见缺陷,检查设备表面的防腐状况,生成记录,发布安装意见。

第二,设备交付使用后的日常维护:日常维护应由设备操作员或用户单位专职人员负责,安装维护单位有义务对日常维护内容进行监督和检测。日常维护的主要内容科总结为“十字操作法”:清洁、拧紧、润化、调节和防腐。每天班前和班末10~30分钟,检查设备各部分和各部分是否正常,按规定润油,注意机械运行声音是否正常,做好清洁和交接工作,达到设备外观整洁、运行正常的目的。日常维护记录和交接记录应制成固定表格,并成为档案管理。

第三,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定期检查和维护:机械设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几次维护和维护,以清洗、润化、调整、解体和维护为核心信息。一般由维修工人和操作人员完成。

建议选择四大维修要求,目前不作为硬性要求:大修是在设备主要总成都已经达到或接近使用寿命极限、机械动力性能明显降低、油耗增加、操作不灵活、声音异常或设备无法发挥正常生产性能的情况下,采用的全面、彻底的恢复性维护方法,使设备在技术性能和外观上再次喷涂,应达到新旧的目的。大修应由维修专业人员负责实施,需要记录和验收。大修验收证明应在安装超过和接近报废年限的设备前提供。

设备定期维护内容四、设备定期维护内容

除了流动式起重机外,设备的定期维护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商品操作手册或使用说明书要求的工作内容如下:

定期检查包括每日检查、每周检查、每季度检查的全部工作内容;

检验,清洁,润化,紧固;

更换易损件。

二是安全装置、电气保护装置的检验、检验和更换,应符合GB10055-2007-2007的《施工电梯安全规程》、GB5144-2006《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JGJ33-200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88-92的相应工作标准是龙门架和井架材料提升机的安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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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定期检查内容:

 

1.混凝土基础、地脚螺钉、附墙设备、缆风绳、地锚状态的变化;

2.肉眼可见的明显缺陷,如零件变形、裂纹、腐蚀等;

3.轴套、螺栓、定位板、法兰等的连接情况、腐蚀情况、轴套的定位情况,尤其是臂架连接轴套。零件结合和连接位置);

 

机构运转状况,尤其是制动器运转状况和性能空载时);刹车损坏:刹车垫片薄化,调节设备,噪音等;零件磨损情况;

保护装置及安全限制设备的可靠性和精度;

6.钢丝绳、滑轮或齿轮、齿条的磨损情况以及钢丝绳尾部固定在卷筒中;

液压装置:压力、气压表、油量、油品、接头、管件、漏油;

吊钩、吊钩螺母和紧固设备:可见变形、裂纹、损坏;

连接螺栓预紧力:用专用扳手检查,标准节连接螺栓强度等级,一旦出现裂缝,不得使用;

十.起重力矩和起重量的限位器:禁止随意调整,更换零件后应再次吊重调整;

电气安装:零件无松动,工作无异声,电线无老化,箱内无水汽凝结,排线整齐,线码正确;

12润化:齿轮箱油量符合要求,不得有漏油现象;

接地电阻值,电线电缆的绝缘状态;

井架材料提升机断绳保护装置的可靠性;

十五.动力装置和控制系统。

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周期五、

塔式起重机及施工电梯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周期不得超过每月一次。

井架材料提升机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周期不得超过每两个月一次。

 

设备定期维护保养记录

安装维修单位应制定有编号的建筑起重机械定期维修记录表,全面记录维修保养内容。

每台建筑起重机械定期维护后,设备安装维护单位出具建筑起重机械定期维护记录表,存放在建筑起重机械技术档案中。设备安装维护单位和检验维护人员应分别盖章和签字。此外,设备安装维护单位还应及时填写简历手册中的“设备定期维护记录”,内容应包括建筑起重机械定期维护记录表编号,设备安装维护单位和检验维护人员应分别盖章并签字。